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作者:黄元章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04-28 09:36

  宁德人大网消息 (记者 黄元章) 4月27日,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副主任陈兴生、蓝兴贵、汤玉泉、蓝秀珍、李过渡、许青云,秘书长刘水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嘉水、市法院院长罗雄、市检察院检察长林豪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刘嘉水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玉泉关于调整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并审议该决定(草案),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雄有关人事任免的说明并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刘嘉水从政策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报告了宁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报告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科学部署、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创新机制,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逐步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铺开,农民工集体宿舍、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住房政策积极推进,公平分配工作规范开展,配租配售率逐年提高,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指出,自2002年1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2008年12月1日实施《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网络,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连年“双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了持续稳定好转。报告认为,安全生产法在我市得到较好地贯彻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报告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平安宁德”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环境;要强化监管职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要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安监工作基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组成人员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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