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一重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决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09-29 10:02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境内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山海相连,环境优美,风景独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意义重大。为把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一重山建设成为“绿色生态风景线”,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宁德市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一重山生态环境是指宁德市境内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的山地、林地、耕地、河流、海域、岛屿、村镇、建筑物等。

二、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绿色通道”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森林通道”的要求,编制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并逐年组织实施,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三、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与周围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四、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一重山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科学规划、优化布局、严格审批,依靠科技进步,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五、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及运营业主单位要负责对建设和维护中产生的取土场、弃土场、沥青搅拌场、采石场、废石堆场等进行全面治理、绿化,恢复生态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六、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及村容村貌整治要按照小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加快推进,有序建设。

七、禁止在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一重山范围内随意倾倒、焚烧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以及排放有害气体。

八、禁止在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一重山范围内占地建坟(翻新旧坟)、乱采砂石、随意取土、违法建设,现有的坟墓、砖瓦厂、灰窑等建筑物要进行治理、绿化。

九、根据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光热、土壤、水文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推进生态观光农业、林业的建设。林业部门要把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一重山作为绿化的重点,逐年推进林相改造,着力提高绿化、美化水平。

十、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开展重点海域污染治理,防止海洋污染和生态破坏。对围海、填海项目要科学论证,依法审批。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形成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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