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市人大办供稿)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促进宜业宜居新城镇建设,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决定》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市场,有序管理;合理定价,透明服务;完善配套,严格监管;加强教育,提高水平;强化宣传,形成合力等方面对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出要求。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规定;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促进《决定》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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