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李广) 1月20日,市人大代表陈文卿对在现有条件下,优化工业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提出自己的建议。“现有的政策初衷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但规定未对不同规模企业进行差异化对待。很多小微企业反映压力比较大,特别是经济下行条件下,我认为应该优化现有的规定。”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目前福安铁湖工业园区新建厂房的企业为例,多为小微企业,占地面积一般在5亩左右,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若按上述规定配足现场管理人员,以一个现场管理人员每月5000元计算,“八大员”每月需支出4万元,每年的开支约48万元。企业普遍反映压力很大,无法承受。
陈文卿建议,宁德市住建部门与上级住建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完善,分类实施。小微企业厂房建设,在保证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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