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国国体、政体,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应当体现以下原则要求:一是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体现人人平等;二是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体现地区平等;三是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这三个平等是我国国体、政体的内在要求,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在各级人大代表选举中,应当全面贯彻三个平等,不能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
问:如何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
答:地方党委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市、县、乡党委分别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地方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要最广泛地动员选民依法参加选举,保证参选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选民和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引导选民和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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