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问答③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10-18 09:49
  问:县级、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由谁主持,属哪里领导?

  答: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内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认真答复有关法律问题和工作问题的询问。

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同意其辞职的决定,并予以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辞职的,应当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决定一人代理主任职务或补充任命主任。

  问: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主要工作有哪些?

  答: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组织责任,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落实党委人事安排。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范围,作出本县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和所辖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

设立本县选举委员会和所辖乡、镇选举委员会,任命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依法领导本县范围内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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