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金 敏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9-01-23 15:40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金 敏

  各位代表:

我受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中共宁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人大作用,把闽东的事业推向前进”的殷切嘱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全面完成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召开2次代表大会、10次常委会会议、26次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63项,其中审议法规草案3项,通过2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各1次,作出决定决议14项。

  一、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把牢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有效履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大力弘扬传承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生动实践,努力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兴起“大学习”热潮,组织召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汇报交流会、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等活动,着力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

 (二)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牢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人大机关的第一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研究制定加强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常委会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坚持作风引领,强化担当作为。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作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努力建设模范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着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站位、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有效履职,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省运会、老健会筹办,文明城市创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等中心工作,全体机关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线,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挂钩、结对帮扶等工作,努力为新时代新宁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快地方立法,着力保障良法善治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回应社会关切,加大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服务中心、关注热点,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并抓好实施。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停车场所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停放管理混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颁布《宁德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做出全面规定,促进合理规划布点、加强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停放秩序,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组织起草《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并经三次审议通过,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针对当前该流域存在的开发建设无序、部分河段断流、河道水域遭受污染破坏等突出问题,对流域保护原则、范围、有关部门职责、水域生态保护、陆域生态保护、违反条例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霍童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撑。组织起草并两次审议《宁德市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草案)》,拟针对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作出专项规定,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健全立法机制,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全过程,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作用,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制定《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工作规定》,为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提供依据。对《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听取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各项畲族文化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三)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依法组织任前宪法法律知识考试21人。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宪法知识竞赛,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审查规范性文件56件,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法制统一。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推动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防控,守住公共卫生安全底线;督促加强对宗教场所建设和活动的规范管理,提高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改善道路交通运行条件,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对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建立健全相关案件的移送与反馈机制,提高民事执行监督能力。扎实有序推进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牵头抓好有关专项工作。

  三、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实施,认真行使监督职权,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

  (一)促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组成评估工作监督调研组,全面了解“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目标导向、聚焦转型升级、坚持项目带动、着力改善民生等审议意见,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及时审议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提出紧盯全年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实体经济、推动项目接续、增强发展后劲、补齐民生短板等审议意见,促进全年任务及落实赶超目标的实现。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审查批准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对市政府报告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促进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强调着力培育财源,强化收支监管,提高我市财政运行质量;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初步建成市本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汽集团宁德基地项目情况的报告,促进形成广泛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全力支持保障项目建设,确保这一重大新兴主导产业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铝东南铜业铜冶炼配套项目涉及的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议案》,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依法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有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严格落实环保责任、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强化“三线一单”管控,守好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把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市政府关于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深入重点海域、养殖企业、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陆海联动、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等意见,将制定《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的优先项目,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努力为三都澳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联动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联防共治。听取审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推进生活垃圾规范化管理、分类化处理。

  (四)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学前教育、交通运输等民生关切开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监督问效。坚持把促进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开展精准脱贫工作监督,组织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开展学前教育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制定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听取审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督促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247件,来访98批168人次,重点加强涉法涉诉、涉黑涉恶等信访问题的督办,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四、健全完善制度,着力规范重要职权行使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印发实施,明确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范围及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当向人大报告的事项,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机构改革部署,及时研究作出《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履职。

及时审议市政府提出的有关议案,依法作出《关于授予美籍华人张毓捷先生“宁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以表彰其对我市经济社会及主导产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来宁创业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委提名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时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选举任务。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人次。

  五、强化服务保障,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着力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两批次120多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复旦大学学习培训。健全并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开展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活动,全年共走访联系代表600多人次。切实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一年来,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04人次,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236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通报各项工作,定期寄送资料,保证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活动平台建设。积极指导县乡人大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对五级人大代表进行了混合编组,在全市调整设立403个代表活动室和联系点,开展学习、调研、联系群众等活动,用好代表履职服务系统,加强代表履职信息采集、登记报备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调研活动43场,走访选民2万多人次,推动解决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积极改进议案、建议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对涉及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16件代表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常委会各委室对口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持续跟踪落实。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提高办理实效。出台《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开展考评,有力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的“关于加快推进宁德红色遗址保护建设的议案”等2件议案已办理落实,列入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代表提出的37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按时答复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占99.47%。

一年来,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注重加强队伍及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和有关规定要求,积极做好筹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加强业务建设,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完成机关各支部换届,推动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立市人大书画院,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1篇调研文章被全国人大相关文集收录汇编,11篇调研成果在全省人大课题调研评选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居设区市前茅,我市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做法体会在全省交流会上作了重点发言;《中国人大》杂志社组织大型系列采访组深入我市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多家主流媒体集中推出反映我市地方人大工作成效的系列文章,充分展示了我市各级人大工作特色亮点和代表履职风采。

一年来,常委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牢固树立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扎实推进市县乡履职联动,强化工作联系指导,增强全市人大整体合力和工作活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宁德市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离上级要求、法定职责和群众期望还有不少差距,立法步伐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法规贯彻实施有待加强;监督刚性有待增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有待提升等。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有效履职,积极担当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大立法力度。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开展《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起草审议工作;抓紧完成《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报批及审议颁布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水平。加强地方立法的实施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确保法规有效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做好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努力推进法治宁德建设。

  二是进一步紧扣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总体要求、改革措施和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主动对标跟进,积极有效作为,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产业支撑、扩大有效投资、山海协同联动、深化改革开放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严格依法监督,务求取得实效。持续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大力推动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强对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市政府债务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等报告,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和决算,持续关注金融风险防范,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要求,重点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审议意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三是进一步聚焦民生关切。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推动社会事业补短板、社会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治理创新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真正把履行职责的过程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以实现高质量脱贫为目标,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与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推动三都澳海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让青山绿水蓝天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宁台文化交流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宁台两地交流互鉴、互信认同。听取审议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保护。组织开展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双联”工作制度,推进市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各委室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考评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代表履职尽责、模范遵纪守法。深化“互联网+”代表工作,加快推动“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统筹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五是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弘扬传承习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生动实践,更加自觉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守好廉洁底线,持续改进作风。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树好干事创业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担当新使命,建设新宁德,我们肩负重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宁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奋发有为,为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夺取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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