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作者:陈小妹文章来源:宁德网更新时间:2019-08-06 11:44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陈小妹) 6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市监察委负责人,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作关于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黄颖倩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清田作关于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作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清田作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青云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梅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作关于提请审议宁德市树市花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苏晨作关于市政府提请审议宁德市树市花的议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正宇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卢明光作关于提请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市法院院长董明亮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免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报告、议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宁德市树市花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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