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作者:赵巧红文章来源:宁德网更新时间:2019-08-20 17:19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赵巧红) 8月1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市监察委负责人,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关于《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宁台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王友盛关于《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阮炜炜关于《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张雄关于2019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关于2019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吴群英关于调整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群英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美苗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维善关于提请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吴允明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任免议案的说明,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免报告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报告、议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还对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新任命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上,表决通过的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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