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作者:郑凯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04-23 14:43

  宁德人大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郑凯) 4月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副主任、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建龙、毛祚松,市监察委负责人,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阮炜炜关于《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冯桂华关于《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毛祚松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梅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相关报告及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002号议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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