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宣传贯彻实施《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座谈会

作者:林强文章来源:闽东日报更新时间:2021-06-29 15:58

宁德人大网消息(记者 林强)6月25日,我市召开宣传贯彻实施《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对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桂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立足我市实际,认真总结既有工作成果,充分吸收先进经验,着力制度创新,内容较为全面,重点较为突出,是一部具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具体体现。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持续推进,整体联动,确保《条例》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要加强学习宣传,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条例》,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和政策,使《条例》的规定具体化、精细化,依法有序推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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