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作者:苏晶晶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2-06-24 16:32
  宁德人大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苏晶晶)6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雄,副主任刘水金、陈梅、张雄、钟乃安、刘正宇,秘书长雷树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监委主任邓伟斌,市政府副市长胡楠、陈怡,市法院院长董明亮、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监委主任邓伟斌作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水金作关于《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陈怡作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梅作关于检查《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乃安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法院院长董明亮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免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法规、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