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论】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人大代表约见制的实践探索,就是及时顺应社情民意、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创新。
根据代表法第二十二条,代表进行视察时,“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近年来,浙江东阳市、山东临沂市罗庄区、湖南长沙市、广东郁南县等地积极开展代表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探索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尤其是福建宁德市就人大代表约见制度落地的一系列关键机制进行了创新,鼓励代表围绕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以约见形式向国家机关负责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极大加强了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人大监督力度,推动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也进一步强化了人大的民意表达功能、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的实践内容。
人大代表约见制的创新实践丰富了人大代表履职方式,有助于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在代表法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出台工作办法,对代表约见的适用范围、活动组织方式、意见办理反馈、后续监督问责等予以明确,让代表约见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将法律的规定切实转化为代表履职实践,丰富了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更重要的是,代表约见从“纸上建议”到“直面交锋”再到“持续跟踪落实”,让代表履职实效产生了质的飞跃,让代表之问不白问,代表履职劲更足。
人大代表约见制的创新实践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有助于提升监督工作实效。目前各地出台的代表约见办法中,可约见事项一般包含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这些事项往往都会被纳入人大监督工作计划。代表约见的“直面监督”,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的监督,形成了人大监督工作“组合拳”,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形式。代表约见更不是“一见了之”,而是有着明确的办理责任要求和问责机制,这一制度设计大大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进一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大代表约见制的创新实践拓宽了民意反映渠道,有助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人大代表依法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第一时间上传,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通过制度渠道有序进入国家决策和工作中,既拓宽了民意反映渠道,又建立起了有关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更为直接更为紧密的联系。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代表约见这一民主渠道,更加直接地反映给有关国家机关,更加有力地得到迅速办理落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约见制的创新实践,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有利于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也有利于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