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各界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议题建议。自本公告之日起至11月15日止,社会各界可通过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电话:2826576、传真:2861699、邮箱:ndrdxx 163.com)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