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永宁市长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2年的工作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 年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在市委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组织开展“四个年”活动,深化实施“15 个专项行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而团结奋斗!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宁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宁德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宁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宁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宁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宁德市2023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宁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世雄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领导下,牢记“三个务必”,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蹄疾步稳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智慧和力量,以滴水穿石的毅力,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陈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全面法治宁德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6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全面法治宁德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