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雄,副主任刘水金、陈梅、张雄、钟乃安、徐光忠,秘书长雷树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政府副市长包江苏、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以及市监委、市法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水金作关于《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副市长包江苏作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陈霖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作关于提请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议案的说明,市法院副院长陈国斌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免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报告、议案和有关人事事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及有关人事事项。会上,新任命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