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作者:文章来源:宁德人大更新时间:2023-12-19 18:31

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水金指出,我市现存60年以上的木拱廊桥52座,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0座,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列入《人类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被誉为“中国木拱廊桥文化之乡”,保护好、管理好木拱廊桥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的思想自觉。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好《条例》是贯穿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的具体实践,是回应民生需求、筑牢保护防线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文物和非遗保护、推动传承发展的客观需要。要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强法规学习、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对《条例》的理解力、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执法人员对《条例》的执行力,不断提高木拱廊桥保护管理工作的水平。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条例》落地生效的法治合力。各级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级人大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协同、齐抓共管,推动《条例》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实施,为我市加强木拱廊桥的保护与管理,促进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宁德市木拱廊桥保护管理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会上,市文旅局、寿宁县政府、屏南县政府负责同志分别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表态发言,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