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作者:苏晶晶文章来源:闽东日报更新时间:2024-02-29 21:12

2月29日,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雄,副主任刘水金、陈梅、张雄、钟乃安、刘正宇,秘书长雷树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市政府副市长杨柳,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市监委、市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阮炜炜作关于《宁德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陈霖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王锦熙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任免报告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良华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任免报告的说明。会议对相关法规、报告、决定和有关人事事项等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事项。

会上,拟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或作供职发言。会议向新任命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