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宁德人大更新时间:2024-07-31 16:54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五届〕第五号

《宁德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6月26日经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7月24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