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25-01-24 16:14

中共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至5月26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纪委监委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自觉接受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全程监督,积极争取指导支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组成员对照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或深刻检查,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压实整改责任。机关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雷树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8个问题,提出59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完成时限。召开10次机关党组会议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增强整改实效。坚持即知即行即改,对市委巡察三组要求即知即改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研究,拿出具体举措,迅速整改落实。坚持统筹兼顾、举一反三,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高效服务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履职,促进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不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加强 

1. 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二是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进驻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1场,均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必学专题。已专题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2. 关于“部分重要法律法规学习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已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二是有序补缺补漏。机关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安排1-2部尚未组织学习的重要常用法律法规学习。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机关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9部重要法律法规三是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专题学习,各专委会、各委室通过印发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学习履职相关法律法规

3. 关于“学习宣传市级制定的法规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统筹安排地方性法规学习。机关党组(扩大)会议每月安排学习2-3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组织学习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11部。二是寄送条例文本。20247月向巡察指出的5个代表活动室、立法联系点寄送我市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并摆放在醒目位置进行宣传,供代表、群众学习。三是开展自查整改。20247月督促指导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对3个代表活动室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49月6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对“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二维码上墙等情况进行自查,即知即改。全市代表活动室均已按照要求张贴“网上联络站”二维码,配备法律法规方面书籍资料。

(二)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有短板

4. 关于“人大代表提交建议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先后于20245月25-31日、9月2-8日组织市人大代表赴深圳、西安(延安)培训,将“代表履职经验及如何提出高质量建议的探索”“如何提出高质量的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纳入培训课程,提升代表撰写建议的能力水平。二是组织视察调研。已于20245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的通知》,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并于202410月9-11日组织宁德市的省人大代表赴莆田市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和文旅经济发展专题调研。三是完善履职管理。将代表提出建议和参与办理建议等情况纳入代表履职档案,并实时完善代表履职档案。

5. 关于“人大代表有效议案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代表培训针对性。2024年9月2-8日组织市人大代表赴西安(延安)培训,将“如何提出高质量的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纳入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助力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二是注重转化视察调研成果。2024年5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的通知》,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引导代表积极转化视察调研成果,并于2024年10月9-11日组织宁德市的省人大代表赴莆田市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和文旅经济发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三是做好会前预审协调工作。先后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印发《关于做好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的通知》《关于协助提供全国、省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素材的通知》,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做好服务保障。

6. 关于“部分人大代表守纪守法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守法意识。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向代表推送宪法、民法典、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强化代表的守纪守法意识。二是提升培训实效。优化代表培训课程设置,将法律法规、革命传统教育等纳入培训内容,引导代表珍惜荣誉,依法有效履职。三是依法终止代表资格。已于2020年12月依照法定程序终止1名未经批准2次不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市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四是依纪严格处分。配合市纪委做好危险驾驶(醉驾)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有关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已于20247月30日报市纪委。

(三)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成效有待提升

7. 关于“相关委室督促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催办工作流程。明确建议正式交办时间和办结时间,办理时限为三个月。定期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承办单位按期办结答复。二是协助做好延期申请。定期告知市政府督查室未答复承办单位,强化督办合力。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提醒承办单位做好延期申请工作。已协助15个承办单位办理好延期申请手续。三是开展年终绩效考核。根据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2024年12月对承办单位开展年终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提交市效能办。

8. 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存在‘被满意’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经常联系代表,了解掌握并推动解决代表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代表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交不满意意见后,及时电话联系代表,了解掌握代表不满意的原因和意见,同时,引导代表给予承办单位客观公正的评价反馈。二是做好“不满意”件再办理。将代表不满意的原因和意见转达相关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再次联系代表,重新办理反馈,并做好跟踪协调工作。三是会同政府形成督办合力。将代表不满意的原因和意见转达市政府督查室,双管齐下,强化督办。20241127日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召开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协调会,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对面协商不满意件的解决方案。

(四)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有差距

9. 关于“执法检查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年8月22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7月巡察反馈之后开展的执法检查,均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被检查单位。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后续跟踪落实。通过运用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回头看”、开展专题调研、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8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10. 关于“督促审议意见反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4年8月22日召开机关党组(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对口跟踪督办。社会委、监察司法工委、预算工委等相关委室已通过电话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审议意见。三是发函提醒督办。自2024年6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起,均提前发函提醒相关办理单位按照法定期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9件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均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11. 关于“监督有效性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精选监督议题。2024年持续对家庭教育、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等议题开展监督。20249月已发布公告广泛征集2025年监督议题建议。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在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和科技创新、民间信仰管理等19项专项工作报告前,在检查《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过程中,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掌握基层实情,推动提出的问题更准更实,形成的调研报告质量更高。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每年至少确定1个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监督议题,加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已开展专题询问1项、 满意度测评2项、工作评议1项,并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律师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例”、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宗教事务条例、《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提升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四是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先后20247月、8月走访市文旅局,就《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实施中文献实物偏少、展览内容单一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进一步抓紧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协调推动40万元资金用于红色文化遗存展陈。

(五)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12.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中共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二是落实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短板弱项,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2024年上半年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上,按要求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分析研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科学安排学习专题。根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人大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统筹安排13个重点专题学习。已组织学习20场,其中专题辅导8场,研讨交流12场。四是学习应学必学专题。已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3.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要求,机关党组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6月2日对机关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机关党组成员王昌清分管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三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党组分管领导和人事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坚持把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规范干部考察材料审核程序。已考察干部10人次,形成10份考察材料均能客观反映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四是强化考核把关。已对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落实好意识形态纳入述责述廉报告的规定要求。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2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2人。

14. 关于“部分干部出国(境)超期回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纪律提醒。向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发出因私出国(境)提醒函,并组织签订个人承诺书,确保干部知悉了解相关规定要求。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机关在职和退休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范审批流程,按程序做好出国(境)前的登记备案、审核审批、纪律提醒,以及回国(入境)后报告记录、出国(境)证件上交、集中保管等相关工作。实行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因私事出国(境)情况记录跟踪动态监管制度。市委巡察以来,共办理2人次退休干部因私事出国(境)事项,均能做到程序规范,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严肃追责问责。会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2020年以来所有在职、退休干部因私事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人核对出国(境)时间、地点、停留时间等。对虽经批准因私事出国(境),但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2人。

15. 关于“部分干部存在‘二线’思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相关文件精神,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优化干部教育培训,有针对性举办宁德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课题调研能力提升培训班,选调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用人导向。改进政治素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更加科学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强化能者上、优者奖的正向激励。2024年机关共有3个集体27人次获得省、市各类表彰。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及时研究提任、职级晋升5人次,并积极向市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交流干部1人次。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雷树荣于2024年8月19日与剖析存在“二线思维”的4人进行谈心谈话。

16.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监督质效方面。针对市委巡察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的要求,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在2023年试行纪检监察监督审核事项登记(备案)全程纪实制度的基础上,对审核监督的议题受理、审核把关、督促整改、参会反馈、材料归档等各个环节,进一步以书面方式在本组内部予以明确、提出要求,确保全程纪实监督规范有效,切实提升监督效能。截至目前,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对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所有提请研究的54项“三重一大”议题全部做到提前审核和把关,预审率达到100%。初步统计,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提前预审提出意见(建议)14条,均被机关党组吸收和采纳。与此同时,坚持对重点、疑难议题做到预审和会议监督相结合,2024年以来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列席)机关党组会议31次。二是监督工作开展方面。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全国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来,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坚决服从市纪委监委工作安排,坚持站位全局的政治责任,务实推进集中整治专项监督这个“特殊任务”。三是执纪问责方面。深挖细查涉及本组综合监督单位“群腐”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已查结问题线索1件,政务立案1件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四是廉政档案建立方面。按照“应建尽建、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和对象全覆盖”要求,全面梳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充实干部任免情况、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内容,规范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共19份。

(六)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17. 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办公室及时督促各委室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材料。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8月、10月、12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二十二次、二十三次会议材料均按“会议召开7天前”要求,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2人。

18. 关于“部分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印发《关于做好巡察问题整改统筹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的通知》,推动问题整改。党员领导干部已讲党课30人,截至2024年8月29日7名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已全部讲党课。二是科学制定计划。机关在职各党支部已合理制定党课计划,按上、下半年统筹安排所在支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1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2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2人。同时,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3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30656,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中路35号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电子邮箱:dwb711@163.com。

 

 中共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5年1月23

责任编辑:何冰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