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赞成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从事民间工艺者的入会条件:
1.本人作品1次以上(含1次)参加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举办的展览(合作作品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合作作品三人以上只算第一、第二作者。作者在同一展览同一艺术门类中有多次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
2.获福建省民间文艺山茶花奖·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的作者,由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处直接推荐吸收;
3.一次参加入会相关展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
(2)在行业协会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三等奖一次;
(3)从事濒危民间工艺的作者在市级及以上重要活动获好评,在工艺界产生良好影响;
(4)取得国家新型使用专利的。
五、从事民间文艺、民俗学理论研究者的入会条件:
1.有专著、译著、编著一种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单位结集或出版;
2.有较高学术水平,在市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报刊(包括大学学报)发表1篇以上的民间文艺学术论文,或有其他民间文艺研究成果者;近年有较大理论学术影响,或对宁德理论学术研究和对外推广宣传有突出贡献,可由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处直接推荐吸收。
六、从事民间文艺管理者的入会条件:任县级相关协会副主席或秘书长或主持日常事务的副秘书长1年以上者;或有1次作品参加市级及以上民间文艺家协会展览展演或有1件民间文学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
七、从事民间文学者的入会条件:
1.有一定影响的民间故事家;
2.从事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2篇以上民间文艺作品;
3.从事民间文艺编辑工作2年以上;
4.从事民间文学收集整理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
5.新故事创作成绩显著,获省民协民间文艺山茶花奖、中国民协山花奖入围者;
八、从事民间艺术表演者的入会条件:
1.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民间歌手及其他表演各种民间艺术作品的优秀民间艺人;
2.在省山茶花奖、中国民协山花奖评选中获奖节目的主创人员、主要演员;
3.获得中级职称或获市非物质物化遗产传承人称号。
九、其他:
1.热爱民间文艺事业,积极支持民间文艺事业发展的海内外社会活动家、企业家和有成就的民间文艺家,可直接推荐吸收;
2.获得艺术学、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学士学位以上的专业人事,可直接推荐吸收;
3. 参与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活动中,或在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的活动中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可由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处直接推荐吸收;
4.年满65周岁以上,有一定的民间文艺造诣,可由县级民协及有关部门推荐申报;
5.45周岁以下的新文艺群体,参加省级及以上评选等活动获得重要奖项,按属地管理原则予以特别推荐申报,也可由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处直接推荐吸收;
6.少数民族申请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十、“介绍人意见”栏,须有2名市级及以上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亲笔签名,县级会员入市级会员以各县民间文艺家协会推荐为主,加盖县级民间文艺家协会公章。
十一、材料复印件的内容要真实完整。未批准入会者,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十二、联系电话及申报邮箱。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林章良电话:13905939528;邮箱:ndsmjwyjxh@163.com。
本细则一切解释权归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所有。
2021年10月29日
宁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