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赞成宁德市书法家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从事书法(含篆刻、刻字)创作作者的入会条件:
1.由宁德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市届展”(第X届宁德市书法优秀作品展)入展1次;“全市专项届展”(第X届宁德市青少年书法作品展、及其他单项展、主题展)入展2次,获奖1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2.由宁德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和单项展、主题展中参展1次以上的,可以推荐申报;
3.为关照老年书法创作群体,65周岁以上作者的作品入选“全市专项届展”1次即可,或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由宁德市书法家协会与相关地区或部门联办、征稿启事有说明作为入会条件之一的,也列为累加条件。
五、从事书法理论研究者入会条件:
1.有专著两种以上在市级及以上出版单位出版;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正式刊号的专业报刊上发展,累计2篇以上者;
3.近年有较大书法理论学术影响,或对宁德书法理论学术研究有一定贡献者。
六、从事书法编辑、书法教育以及其他有关工作者的入会条件:
1.在市级及以上出版社从事书法编辑、获副高级职称,书法作品1-2次以上(含1次)参加市级及以上展览活动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法类书籍获市级图书奖1次、县级图书奖2次者,并对推动宁德书法创作和书法事业做出贡献者;
3.从事书法教学8年以上或在院校科系主持工作6年以上,曾被县级及以上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者;
4.在县级及以上文博单位、书法专业院所、研究部门连续工作5年以上(含5年),有显著成果、获中级职称者(以高校毕业证书为工作年限起点);
5.获得书法类专科以上的作者,在参加宁德书法家协会组织的展览1次或有论文在市级专业报刊上发表2篇者,可推荐申报。
七、从事书法组织者的入会条件:
1.担任县级书法家协会主席的,按团体会员的规定予以审批;
2.担任县级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或秘书长、主持日常事务的副秘书长2年以上(含2年),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突出贡献者;
3.其他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满10年以上,有一定贡献,有一定影响者,可由各县书协推荐申报;
4.对个别基层组织管理工作有一定贡献者,经由县、市书协陈述具体贡献情况,以书面形式作为附件申报。
八、“介绍人意见”栏,须有2名市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亲笔签名,县级会员入市级会员以各县书法家协会推荐为主,加盖县级书法家协会公章。
九、材料复印件的内容要真实完整。未批准入会者,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十、联系电话及申报邮箱。宁德市书法家协会秘书长林加兴电话:13055939387;邮箱: ndssfjxh@163.com。
本细则一切解释权归宁德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2021年10月29日
宁德市书法家协会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