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宁德文艺 会员办理

宁德市音乐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2021-11-19 13:33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赞成宁德市音乐家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创作(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省性重大音乐作品比赛获得等级奖者;

2.宁德市音乐家协会举办的或有关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全市重大专业比赛中,有作品获一、二、三等奖者;

3.在县级音乐家协会或有关宣传、文化部门举办的重大专业性比赛中,有中型作品获一等奖,或小型作品2件获一等奖者;

4.有若干首作品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团体公演,或在县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播出,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具有较高水准并有一定影响者;

5.在县级音乐家协会或县级及以上宣传文化单位主办过个人作品音乐会并得到好评者;

6.凡在党、政、军、群等非音乐专业团体从事音乐创作,并符合上述一至五条规定之一者。

五、理论(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市性学术会议上,发表若干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音乐论文,已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音乐理论工作者;

2.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过若干篇音乐论文、评论,并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者。

六、表演艺术(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市性重大音乐表演艺术比赛获得等级奖者;

2.在宁德市音乐家协会举办的或有关宣传、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市级重大专业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3.在县级及以上宣传文化等单位举办的重大专业比赛中获一等奖者;

4.在县级及以上宣传文化单位主办过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并得到好评者;

5.在县级及以上专业团体担任指挥,有五年以上指挥艺术实践,并有一定影响者;

6.在县级及以上专业团体工作,担任独唱、独奏、歌剧主角,或五年以上首席、声部长者;或从事专业工作6年以上者。

七、教育与群众音乐工作者(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专业艺术院校从事音乐教育的工作者;

2.在普通高校或中、小、幼音乐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教学上有较大贡献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3.从事群众音乐工作6年以上,成绩较突出者。

八、编辑、翻译: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市级以上部门从事音乐编辑(译)工作6年,有较大贡献的编辑(译)工作者。

九、其他:

1.在县级及以上宣传文艺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音乐工作者;在县级音协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者;成绩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音乐活动组织者;

2.在市级及以上专业音乐部门从事资料、科研、音响、录音、乐器制造,具有初级职称,有较大影响的专业人员;

3.在音乐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年轻音乐工作者可破格入会;

4.热爱音乐事业,长期对宁德音乐事业做出贡献可优先入会;

5.少数民族申请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十、“介绍人意见”栏,须有2名市级及以上音乐家协会会员亲笔签名,县级会员入市级会员以各县音乐家协会推荐为主,加盖县级音乐家协会公章。

十一、材料复印件的内容要真实完整。未批准入会者,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十二、联系电话及申报邮箱。宁德市音乐家协会秘书长华琳电话:18059302810;邮箱:ndsyyjxh@163.com。

本细则一切解释权归宁德市音乐家协会所有。

 

 

2021年10月29日

宁德市音乐家协会

责任编辑:晴天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