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管闲事”的“调解专家” ——记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金涵司法所所长陈庆鼎
这是他写的第58本工作日记。
2021年3月8日,他在工作日记中做了这样的记录:“调处越南女子与吴某某女儿抚养费纠纷,达成4.5万元协议……”
翻开日记,里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他所调解的矛盾纠纷以及对工作中问题的思考、安排等。日记的主人名叫陈庆鼎,现年58岁,是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金涵司法所所长。还有两年就退休的他,身影常常出现在各大调解现场,被群众亲昵地称为“‘爱管闲事’的司法所长”。多年来,他13次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司法助理员”“全省优秀司法所所长”“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还被省司法厅聘为“福建省人民调解专家”。
自创“四理”调解法 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陈庆鼎就与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至今已有36年调解经验。对于调解工作,陈庆鼎总结了一套“四理”调解法:即以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为法理;以具体案件中的事实理由为道理;以当事人家庭成员的亲情、感情为情理;以当地民间习俗、风土人情为俗理。“我见了这么多人,看了这么多事,所有解决的办法都在这‘四理’之中。”陈庆鼎颇有心得地说。
2020年4月1日,某企业一员工在卸货过程中从货车升降板尾部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与企业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在陈庆鼎耐心调解下,企业同意除工亡补助金外再补助死者家属15万元。然而,意外再次发生,死者的哥哥突然出现,要求分割部分赔偿款给死者父母。
“谁也动不了这笔钱,当务之急是和企业签协议,早日拿到赔偿款。”面对更加棘手的“案中案”,陈庆鼎以个人名义作担保,让赔偿款在亲属达成一致分配意见前暂存在公共账户。次日,他便促成了协议签订。该起案件是当地伤亡案件调解成功速度最快的一起。
调解工作结束了,但陈庆鼎没有就此停手。协议签订后,他带着死者家属到法院进行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并且协助对方商谈完成赔偿款的分割,直到死者家属顺利拿到赔偿款。他说:“做事嘛,要善始善终。”
老兵调解风格 调出“疫线”和谐
一副大嗓门,挺拔的身姿,干起工作雷厉风行……陈庆鼎还是一名退役军人,在调解工作中凭借特有的老兵调解风格,避免了多起群体性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2020年2月10日,金涵乡井上村群众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发封路,阻碍了某物流公司复工复产,双方产生纠纷。随后3天,双方矛盾越发激烈。原来,井上村群众与该物流公司在此之前就存在“旧怨”。
疫情暴发后,古田县曾出现确诊案例,群众得知该物流公司内有好几名古田籍员工,便自发封路,阻止古田籍员工返厂复工。“这种情况下,物流公司还让古田籍员工通过翻墙的方式进入厂区上班,井上村群众发现了,双方矛盾才愈演愈烈……”该纠纷若不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陈庆鼎随即联合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村民代表等,与该物流企业业主进行面对面沟通,准确“把脉”该纠纷的症结,要求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两个多小时地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在金涵司法所工作17年来,陈庆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有纠纷就找陈庆鼎”成为当地群众的共识。
2020年7月31日,以陈庆鼎个人名字命名的“庆鼎老兵调解室”正式成立,该调解室是退役军人反映诉求的桥梁和纽带。陈庆鼎表示,作为一名退伍老兵,他与退伍军人有很多共同语言,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为战友们排忧解难也是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
58本工作日记 写满和谐与平安
走进陈庆鼎办公室,办公桌上厚厚一叠调解卷宗材料被整齐地叠成“豆腐块”。一旁的工作日记吸引了记者的注意,随手翻开,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画面。
“这起案件得从10年前说起。”陈庆鼎介绍,2011年9月,刘某某与一越南籍女子结婚,后来,该女子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与吴某某同居,于2016年生育一女。2017年,该女子带着女儿回到刘某某家,俩人抚养孩子至今。如今,吴某某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刘某某则要求其给予抚养费补偿,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一开始,刘某某要求吴某某给予20万元补偿费,而陈庆鼎深知,家境困难的吴某某无法拿出这么多钱。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某某一次性支付45000元抚养费给刘某某。调解成功后,陈庆鼎又针对抚养费分配再次订立协议,防止刘某某与该越南女子因这笔抚养费而引发家庭矛盾。“‘做人要做好,一定要做好人。’这是父亲常常教诲我的一句话。”陈庆鼎坦言,一直以来,他谨记父亲教诲,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每一起纠纷案件的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一次,他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当事人为感谢陈庆鼎,给他送去一袋冬笋,编织袋内还装有一封塞满钱的信封。陈庆鼎当场生气:“我是一名党员,是农民的孩子,做事情要对得起良心!”
没有惊人的壮举,没有耀眼的光环,却几十年如一日奋斗在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线,陈庆鼎用实际行动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他的58本工作日记就是最生动的见证。
责任编辑:林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