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套路”多签合同前谨记先查册(2)
案例分析
银行受理按揭业务时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房产价值,本案中因原业主装修折旧期限较短,难以计入评估价格,附带平台没有权属,也不能纳入评估范围,从而出现评估价格低于实际成交价格,银行同意贷款额度低于买家预估金额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李小姐因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本应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消费者可对比同楼盘或同地段房价,必要时提前咨询专业人士,对房屋进行估值。
案例2:买“学位房”未查册 过户才发现房被查封
2016年10月,陈某通过某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了天河区一套“学位房”,该房屋属张某、方某共有。
当晚,中介公司通知业主张某、方某与买家陈某签订合同,业主张某临时有事未能到场,因担心学位房紧俏被其他人买走,陈某在查验房产证后,与业主方某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方某支付定金10万元,向中介公司支付了5万元中介费。
第二天上午,张某在合同上补签名。当天下午,中介公司协助陈某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查册,却发现该交易物业在当天上午刚被法院查封。陈某要求中介公司立即联系业主,取消交易并退回定金,同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
业主表示,房子是因为断供而被查封,签约时确实不知道已被查封;如能还清银行贷款,可以继续交易,但需要时间办理。陈某认为风险太大,坚持要求退还定金及解除合同。
经多次协商,业主退还定金给陈某并解除合同。中介公司则认为其促成交易前房屋是没有查封的,故不同意退回中介费。
案例分析
协会分析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如在促成交易前,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履行查验、告知等义务的,执业人员最高可罚款3万元,情节严重的,还可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要求业主或中介机构提供产权查册证明,清楚了解房屋自然状况及权属状况。
此外,约定中介服务费用时,可采取分段支付形式,并在合同或协议中列明。
责任编辑:叶著
(原标题:二手房交易“套路”多签合同前谨记先查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