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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下月执行前期物管招投标

2017-08-28 09:24 来源:人民网

广州日报佛山讯 (全媒体记者陈钰凤)为指导和规范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及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填补上位法律法规对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制度空白,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历经近一年时间,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终于在近期出台《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这两份规范性文件将于下月1日正式实施。

两份文件要求市、区房地产行业协会依据行业纠纷调处有关办法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企业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负责定期收集不同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信息供参考,并提供免费的物业服务收费咨询服务,方便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时能事前准确、合理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可以参考行业协会发布的周边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也可以申请行业协会的物业管理专家提供免费专家咨询服务;评标场地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提供;招标其他费用由投标企业平摊或由中标企业承担。《佛山市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提倡公开招标,要求在招标前需要业主大会表决确定选聘方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合同期限、授权业主委员会或个人履行招标人职责,并告知全体业主。

两份文件明确招标人应将诚信情况作为最重要的评标标准,在评标要现场打印企业诚信状况证明,招标人必须通过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选取企业,对参与邀请招标、协议选聘的企业要求连续三个月被评定为诚信B级及以上,近1年内未受到诚信扣分或行政处罚等。

责任编辑: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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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 选聘 物业管理 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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