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遗产私自卖房 妹妹被判刑
姐妹因遗产继承打官司 妹妹拒不履行判决 被法院判刑两年六个月
父母离世后,亲姐妹却因为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而反目。为争夺遗产,姐妹对簿公堂,经过两级法院诉讼,妹妹林薇(化名)却并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是私自将房屋进行了过户并变卖。今天上午,丰台法院认定林薇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姐妹争遗产 卖房三天儿子就买房
2015年,因遗产纠纷,林萍(化名)将亲妹妹林薇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二人父亲留下的遗产。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北京市二中院出具调解书,裁定涉案房产归林薇所有,同时,林薇应当给付林萍房屋折价款11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林萍与林薇经过商议,林萍同意由妹妹自行变卖房屋,再将她应得的折价款给付给她。
但事实上,在双方商议履行裁定期间,林薇已经通过法院的生效裁定,前往房管部门将房屋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并随即将房屋以27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并未告知法院和林萍。而在房屋卖出后第三天,林薇的儿子就花费一百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屋。
对于儿子的购房款,林薇表示钱是她前夫给儿子的,而自己的售房款用于偿还欠款,并没有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定。
因为逃避履行生效裁定,公安机关对林薇电话传唤,接到电话后,林薇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间,被告人林薇私自将其父林某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的房屋遗产过户并出卖,将卖房款以取现的方式转移,拒不给付法院调解书中其姐姐林萍应得的继承份额110万余元,拒不执行法院的执行裁定,情节严重。
200万借款合同丢了
今天上午9时许,林薇被带入丰台法院第六法庭。她表示认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她辩称,虽然自己将房屋卖出,但卖房款都用来偿还了自己的债务,自己并不是不想偿还姐姐的钱,只是偿还借款更紧迫,“对方追得急”。
对于278万元售房款的去向,林薇表示,自己在父母在世时曾用涉案房屋房产证复印件进行抵押,在公司入股。没想到2015年,在林薇父母去世的同时,她的公司老板张某也意外去世,公司倒闭,自己的股份也化为乌有,但抵押方却一直向她追要抵押的房屋,于是她把房屋卖出,售房款中的260万元都用于偿还抵押借款。
在法庭上,林薇在叙述中多次哭泣。她反复强调,她只是认为自己与姐姐的纠纷是家事,想先将欠外人的钱偿还完毕。“毕竟都是亲人,我也不会跑了,我知道这事儿早晚都得解决,没想到怎么就触犯法律了。”
但当检察官询问追债人的信息时,林薇却表示自己并不掌握,就连入股合同和还款收条都因为搬家而遗失。
“你连收条都没有,对方电话都没有,你就说对方追得急,有证据吗?”公诉人质问林薇。
“我要是知道会这样,我肯定都留着。”林薇低下了头。
林薇也承认,执行法官在联系她制定执行计划时,房屋已经被她出售,但她对法官隐瞒了这一点。直到林萍发现了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法官才得知这个情况。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林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其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林薇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