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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查异地转移套取公积金行为

2018-04-02 09:58 来源:人民网

3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审核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针对通过异地转移违规提取公积金的问题,提出将启动跟踪核查联动系统,严查套取公积金行为,违规职工和单位将被录入政府信用体系。 《通知》指出,近期发现部分单位为未在广州市或其他城市实际就业的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过异地转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自2017年5月广州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来,外地公积金转入广州后3天内即销户提取的占转入总人数的14%,1个月内办理了销户提取的占比高达35%,套取公积金目的明显。 《通知》明确,有需要将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应由职工本人前往公积金中心网点申请办理,不得委托单位经办人或他人代办。 《通知》还对通过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做了严格的规定。《通知》规定,职工因工作地变化需要将个人账户从异地转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应当在广州正常缴存,账户转入后未在广州工作并缴存满3个月的,只可申请将账户转出至新工作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不可办理离职销户提取。 另外,对于从异地转入广州或从广州转移至异地的职工账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启动跟踪核查联动机制。如经核实转移账户是以套取公积金为目的的,该中心与异地中心将共同登记职工个人不良信息,并录入政府信用系统。 (贾政)

责任编辑:叶著

关键词

公积金 异地 销户 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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