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信用租房竟成了分期贷?
据新华社电 “相寓好房,押零付一”“无需押金即可入住”,正值暑期,房屋租赁中介热推的“信用免押金”的租房模式,让信用好的人实现了“信用变现”,减轻了负担,对不少的租客而言极具吸引力。
而近日,北京消费者李红发现,我爱我家中介热情推荐的相寓信用租房竟是笔贷款业务,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险些“被贷款”。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当前这种火爆的短期模式背后隐藏着诸多猫腻:以信用租房为诱饵,让租客一不小心“被网贷”。
毕业季来临,“为大学生减轻租房负担”的信用租房市场异常火爆。
7月17日,李红来到我爱我家月坛旗舰店办理租房业务。经该店租赁部王经理介绍,只要支付宝“芝麻信用”值达700以上,即可享受我爱我家主推的“相寓信用租房”项目“押零付一”,“按月缴纳房租,十分方便。”在王经理的推介下,李红签订了租赁合同。随后,一个自称南京邦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来电称,要李红提供一张本人储蓄卡信息并“授权存管”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再三表示储蓄卡只用于确定租客信息,无风险。挂掉电话后,在李红的再三追问下,王经理表示:“这其实是一笔贷款,实际上是租客一次性贷款,分期还款的行为。”
说好的押零付一,实际却成了贷款?记者随后调查发现,类似这种以“贷”租房模式的中介不只我爱我家,还包括链家推出的“自如白条”和58同城推出的“58月付”等产品。据王经理透露,我爱我家“相寓”推出的“押零付一”业务实际上是由消费者以绑定本人名下储蓄卡做担保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该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将租户需缴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我爱我家,消费者按月缴纳房屋租金及5.8%的“服务费”予该金融公司。
“信用租房的初衷是为一些资金短缺的租客群提供帮助,但确实会给租赁平台带来风险。”我爱我家“相寓”副总经理张多表示,虽然这是一笔贷款,但我爱我家“相寓”将租房和贷款两种合同做了区分,租房合同上绝对不会出现贷款信息。而消费者选择信用租房后,还需与房司令签署另一份贷款合同。“这是消费者的选择,消费者理应充分知情。”张多表示。
租房不炒是底线 越界创新要不得
这种租赁模式是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消费者又如何规避风险?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勇认为,相寓租房以解决租赁人资金周转为噱头,实则绑定消费者名下储蓄卡做担保。由于信息不对称,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可能办理资金托管相关手续,被强行网贷,存在风险。
“这种创新要不得。”中国银行金融部副总经理刘小宇也表示,这种越界的创新不仅多产品嵌套,不向消费者介绍清楚,而且国家也没有资金存管具体额度的相关规定。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出现转高利贷,再追索的问题。
对此,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提醒消费者,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租客作为消费者在接受租房服务时候,有权对租房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解除租赁合同时则终止借贷协议,消费者有权停止向房租分期平台还款,这样约定可以有效避免租赁合同解除时仍需还款的风险。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