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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住宿首个团体标准出炉 处理交易纠纷平台应先行赔付

2019-09-25 16:36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记者 董禹含) 到店无房、房间与网上差别大、编造用户评价……在线住宿平台的各种问题常被消费者吐槽。昨天,我国在线住宿领域首个团体标准《在线住宿平台服务规范》在京发布。根据该《规范》,针对交易纠纷和用户权益受损问题,平台应建立先行赔付机制和快速理赔通道;经核实经营者确实存在过错的,平台应向用户先行赔付,包括退还预付款或者赔偿损失。

近年来,越来越多酒店通过第三方平台接受预订,越来越多民宿加入了共享平台。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在线住宿市场规模大约2283亿元,同比增长25.5%;2018年在线住宿行业的间夜规模为8.1亿间夜,同比增长22.6%。

据悉,该团体标准由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提出,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携程公司共同起草完成。这是继2018年,《共享住宿服务规范》诞生后,业内出台的又一标准性文件。

根据该《规范》,在线住宿平台是为平台内经营者和用户提供交易撮合的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包括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客栈、公寓、民宿等。平台应审核经营者提交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关证照等信息,对注册用户的姓名和身份信息进行实名验证。

预订服务中,平台不应将接送机(站)、打车或租车优惠券、景点门票、保险等收费增值服务设置为预订流程中的默认选项。应在预订页面清晰展示经营者提供的退改政策,平台不应另行制定或修改,不应另行收费。经营者宜采用不同取消时间段的阶梯扣款政策。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同一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应保持一致。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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