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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汁包装广告“辣眼睛”受质疑 海口工商局立案调查

2019-02-15 17:15 来源: 北京晚报

 北京晚报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昨日(13日)发布消息:近日,海南椰树集团2019年椰汁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已对海南椰树集团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广告,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近被称为广告界“泥石流”的椰树牌椰汁又摊上事了。据报道,椰树牌椰汁更换2019年新包装,依旧延续以往“大胸美女”风格,仍以“从小喝到大”的疑似双关广告语作为宣传点,令不少网友吐槽广告内容低俗不堪。

除了包装外,椰树椰汁一则电视广告的尺度也十分大胆,视频画面显示,几名穿着清凉暴露的丰满女性手举椰树牌椰汁,在沙滩上嬉笑奔跑,让网友直呼“辣眼睛”。

椰树集团曾在官网发文称,椰子汁是将椰子肉榨汁而成的天然饮品,其所含的维生素E能保持女性青春活力,丰富的锌可促进少女发育。文章中只提到了“促进少女发育”。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系主任蒋卓勤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椰汁并非保健品,没有功能之谈。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应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内容。

公开报道显示,椰树集团因广告低俗而多次被质疑,早在八年前其就因恶俗广告遭到批评。

海口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勇告诉记者,工商局注意到这件事却并非因为消费者举报,而是来自媒体的介入。目前工商局正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会向公众公布,如“虚假宣传”属实,会按照《广告法》依法处理。(综合新闻晨报 羊城晚报等报道)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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