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僵尸企业” 中机中心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
3月2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机中心”)发布了 “关于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的通知”,其中涉及34家企业。
通告指出,“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和《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要求,我中心对于列入第2批特别公示的企业进行了汇总,现拟将特别公示期满后,仍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此,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目前确实存在着许多运营状态不佳或者已经成为“僵尸企业”的车企,中机中心发布的通知是希望通过强硬手段,迫使僵尸企业或者基本退出市场的企业真正退出,这将有利于车市整体的规划发展。
事实上,关于落后汽车企业退出市场,我国早有明文规定。2012年,工信部就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中指出,为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汽车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至此,汽车行业的生产资质“终身制”被打破。
此后,工信部又在2015年发布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并公示了包含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摩托车生产企业在内的92家问题企业。另外,公告还要求,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这也意味着上述企业已经被加上了桎梏。
经过整改和管理,目前仍有34家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那么,根据《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2批)公告》的指示,被公示的企业将暂停《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不难看出,此次“关于拟暂停部分企业《公告》的通知”,让本就经营不善的34家企业雪上加霜。
虽然中机中心表示,“各车辆生产企业如有异议,可于2018年4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但是这些长期半死不活,或者已经成为“僵尸企业”的车企在期限内恐怕很难通过考核,这意味着上述企业或许难逃退出中国市场的厄运。(记者姜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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