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频道 汽车

海南今起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 车牌将摇号或竞价

2018-05-21 19:52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王晴)5月15日晚,海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它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以下为通告全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为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应用,逐步停止销售燃油汽车,顺应广大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的客观需要,本省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实行调控管理的机动车范围为小客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本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它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三、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 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16日0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五、恶意抢注小客车号牌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对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通告发布后,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本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公布实行。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叶著

关键词

小客车 通告 登记 保有量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