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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2019-02-14 11:18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办班计划管理,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宁德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市直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拟于2019年举办的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办班计划,包括3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学历学位教育、网络培训和境外培训不在申报范围。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的初审、申报工作。

(一)严格初审。要加强培训班项目的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的论证,做好初审工作。对缺少办班依据、办班必要性不足、办班内容重复、不当设置收费的班次要进行调整、合并或压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纳入财政预算,不得转嫁、摊派培训费用,不得向参训人员和所在单位收费。培训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严禁组织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培训项目。对学习传播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要政策的培训,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专门业务培训,面向企业人员的培训,原则上不得收费。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的培训,除专门业务培训外,原则上不得下延至乡镇。应当择优选择干部院校、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组织人事部门认可资格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二)集体研究。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研究。

  (三)规范申报。市直各单位应认真填写2019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2018年已批准实施培训办班计划的单位,应同时填报2018年培训办班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6)。根据培训对象不同,将班次予以归类,分别填写不同表格(附件2-5)。

三、审核登记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各单位2019年度培训办班计划审核登记后予以公布。年度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单位计划发布后,应认真执行,各单位年度办班实际执行数将作为下一年度审核登记的重要参考。

四、监督检查

凡未经审核登记的培训班,单位和个人可拒绝参加。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核登记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培训费用不得报销。审计机关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结合日常审计工作,依法对培训费用开展审计。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根据主要培训对象的不同,将不同班次分为ABCD四类,分别填写不同表格(详见附件填表说明和表格)。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按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干教科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请勿重复报送),并将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干教科邮箱(fjndgj@126.com)或职建科邮箱(ndzynljsk@163.com),以便汇总统计。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rsj.ningde.gov.cn/(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下载—职业能力建设科—2019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在申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群系统与市委组织部干教科(电话:2822916)联系,政府系统与市人社局职建科(电话:2761983)联系。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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