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人社〔2019〕9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4日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宁人社〔2017〕108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分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两大类。根据近期“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动态调整,明确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实施主体。《宁德市人社系统2019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政府内部检查事项,涉及投诉举报检查、重大问题和隐患检查,重点问题专项检查等事项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由各职能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对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的监管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抽查对象
(一)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名录库。
1.“行政许可批设市场主体”名录库为该审批事项设立以来,本部门已批设的全部市场主体对象,由实施审批的人社部门分级负责在2018年组建的基础上动态调整;
2.“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名录库为本区域内监管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在2018年组建的基础上动态调整;
3.“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名录库为该监督检查事项的监管对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两级人社部门负责在2018年组建的基础上动态调整。
(二)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年抽查2次,每次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或不少于50家。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随机抽取方式。
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如被抽查对象在3个月内已接受过抽查且不属于异常市场主体,可予以免检。
四、抽查人员
两级人社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按照人员及执法资格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宁德市人社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详见附件2)。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可按实际需要人数1—3倍抽取)组成检查组,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两级人社部门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统筹组织实施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抽查实施
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分两次进行,于2019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检查企业的要严格按照《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涉企检查活动的通知》(宁人社办〔2016〕48号)规定实施。各实施抽查科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抽查对象、内容,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力量保障,推动工作开展。
(一)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各实施抽查科室、单位要依据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每一类、每一户被检查单位的具体检查项目、程序、方式、标准及要点等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各检查组要围绕抽查任务,抓住重要环节,明确时间、路线,将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保证检查质量和效率。要根据抽查对象的状况、本级检查力量实际状况和工作需要,灵活有效采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等不同方式实施。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督促被检查对象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规范。
(二)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各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后尽快形成最终检查结论,报实施检查的科室、单位汇总,实施检查的科室、单位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各实施检查的科室、单位要根据最终调查结论,抓紧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除需要立案调查外的都要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要认真回顾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总结提炼,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机制和模式,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市级实施抽查科室、单位要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抽查材料报政策法规和审批科,以便汇总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实施抽查科室、单位要加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落实,推动抽查工作落实到位。各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馈赠的礼品,不得干预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后续衔接,实施联动。各实施检查科室、单位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移交工作。对检查组报送的被检查单位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或案件线索材料,要根据本级内设及直属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级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无缝对接。后续处理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立案调查的单位相关线索材料等移交工作,以及检查资料立卷归档工作均要在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实施检查科室、单位要注重检查结果的运用,涉及企业的,依据检查结果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进行重新评价。
(三)加强培训,做好保障。要加强抽查工作业务集中学习培训,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监管执法业务知识,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统筹调度安排,落实人员和车辆等相关执法检查保障,保证抽查工作按序时进度实施。
(四)宣传信息,营造氛围。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抽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向对口的上级部门请示汇报。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各种新闻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人社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意义作用、动态情况、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被检查单位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