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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社保费率降低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2019-05-08 15:54 林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本月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根据方案,5月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8%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同步降至16%。同时,明确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综合工作方案实施后,将较大幅度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由于此次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力度更大、受益面更广、普惠性更强,各类企业都能从降低费率中受益,这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同时,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此次降费率后,特别是养老保险降费率,全国、全省社会保险总费率差异将明显缩小,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现。
  此外,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促进制度健康发展。降低费率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不仅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该负责人还表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总体上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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