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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部署“四个加强”,推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险费工作落实

2020-03-19 19: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政策实施,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四个方面工作,确保全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领会闽人社发〔2020〕2号和闽人社文〔2020〕3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解读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具体内容、减免对象和操作流程,扩大参保单位对政策的知晓度,及时解答回应政策执行中参保单位和个人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二要加强数据测算。积极配合税务、财政部门,共同做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数据测算等前期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减免政策适用对象认定以及参保企业划型工作,共同做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落实情况的统计和效应分析。

三要加强经办服务。简化经办流程,及时办理退费、缓缴等相关手续,指导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提出缓缴申请,并逐级上报审核。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工作中,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岗稳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减免期间内部风险防控,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稿件来源: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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