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选拔推荐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我市启动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此项高层次人才选拔尚属首次。“雏鹰计划”人才遴选旨在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打造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青年高层次人才队伍。
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应为已获得福建省省级、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热爱中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科研工作,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在我省青年中处于领先水平,有望获得国家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国籍不限,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1)全职在我市工作满1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2)在我市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按照最新出台的省级人才政策《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要求,从2020年至2024年,全省每年遴选5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每批次培养周期为5年,累计培养5批次共250名左右。培养期内,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今年全市计划推荐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名。此外,3名以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或A类人才)可实名推荐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的人才3名。我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经所在单位向所在地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