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市人社局防风险促稳定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期间防风险促稳定作为劳动关系工作的总基调,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5%,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积极会同市总工会、企联、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等问题提出意见,指导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
落实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密切关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企业拖欠工资和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企业裁员情况,以及列入劳动关系监测点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分级预警制度,筛查异常信息,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研究制定我市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总体预案,积极防范和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
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引导企业、行业及区域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类劳动关系问题。2020年集体协商“特别要约”行动,企业单独发放要约368份,应约313份,惠及职工48686人。其中,涉及疫情期间用工问题的要约123份,应约86份,惠及职工10639人。
实施2020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在全市选取16户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育,在培育活动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激励引导广大企业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7月10日,市三方办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举办现场推进会,为2018-2019年度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乡镇和园区代表授牌,并就《福建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和劳动用工、就业等问题进行解读,市、区两级三方四部门及相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近100人参加了活动。
做好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进行指导完善,同时结合年检工作,对全市111家经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及工资待遇发放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劳务派遣机构规范经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劳务派遣机构信息采集工作,并将较大规模、信用良好的劳务派遣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等信息推送给市就业中心,帮助实现用工与就业精准对接。
有序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进行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在10个县(市、区)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涉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等行业。积极主动做好企业沟通协调和培训工作,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下一步将根据企业薪酬调查结果测算发布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参照人力资源市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同职位(工种)人员的工资水平,适当调节企业人工成本。
开展国有企业困难职工春节慰问活动,帮助国有企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2020年春节期间共计发放慰问金13.28万元,慰问困难国有企业职工435人。
来源: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