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严查“吃空饷”问题 举报监督电话公布
只领工资不上班,宁德是否存在这类“吃空饷”问题?近日,宁德市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希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对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吃空饷”问题进行监督。
日前,宁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4部门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和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在防治“吃空饷”问题中的职责任务,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人员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接加强部门联动。
据悉,“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形: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建立自查自纠制度,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于当年8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督促;市级职能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防治“吃空饷”问题抽调。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清理,对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还要责任追究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市级职能部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还要追究县(市、区)职能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严查“吃空饷”问题还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对防治“吃空饷”问题的监督。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及时对举报线索核查处理,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同时,设立市级举报邮箱:fjndgzk@126.com;市级举报电话:2834115(市人社局) 、12380(市委组织部)、12310(市委编办)、2824860(市财政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