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社局三举措解决无力参保企业退休职工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经初步了解和各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此部分人员约93人,其中未参保企业职工约87人,这些人到2030年,陆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参保高龄职工6人。
二是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明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资金来源等,并做好所需经费测算。2017年6月18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类人员的老年生活保障问题,同意对此类人员问题的解决采取依申请决的办法,即对申请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据闽人社〔2010〕210号、〔2015〕395号文件精神执行,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是着手组织开展申报审批工作。至8月底,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复核确认,第一批19名无力参保企业退休职工符合申领“老年生活保障金”条件,并于2017年8月起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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