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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3100元

2017-11-17 10:54 来源:市人社局

11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里下发的《关于调整2018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8年1月1日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不低于3100元执行,宁德市各县(市、区)遵照执行。

据市人社局养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此类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600元,调整举措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按要求,各县(市、区)人社、财政、地税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咨询服务和引导工作,为参保人员释疑解惑;认真做好相关数据比对和传送,掌握完整准确的人员数据信息,同时优化经办流程,不断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服务效率,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晴天

关键词

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基数 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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