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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电商落户东侨可获装修补助5万

2016-03-22 08:16 来源:宁德网 林珺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开办装修经费补助、奖励优秀电商企业……近日,东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集聚和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并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据悉,该政策的扶持对象为在东侨开发区申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东侨将连续三年每年从区财政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等。

新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在东侨开发区范围内,经营场地室内建筑面积在2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给予一次性开办装修补助1万元,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的,给予一次性开办装修补助3万元,1000平方米(不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办装修补助5万元。补助在企业正式营业认定后给予兑现。

对认定企业通过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C2C(个人对个人)、O2O(线上到线下)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网上年销售额(以正统网数据为准)首次超过人民币500万、1000万、5000万、10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荣获省级、国家级表彰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东侨 企业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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