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东侨5人被刑事拘留
宁德网消息(乔安) 近日,东侨公安分局五里亭派出所接辖区某会所保安报警称:有人在会所内闹事。接警后,五里亭派出所迅速出警处置。其间,民警在了解情况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林某亮、孙某爱等5人以揉抱、拉拽、猛踹、推扯等方式暴力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现场多名民警、辅警身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
该案发生后,东侨公安分局迅速启动维权联动机制。目前,根据法律,犯罪嫌疑人林某亮等5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今年以来,东侨分局共发生阻碍执行职务案件1起、妨害公务案件3起。目前,已有2人被依法行政拘留、5人被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