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工商约谈16家电商
要求企业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以次充好 以假乱真,做到“四诚信”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林雀琴) 11月9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召开东侨电子商务行业行政约谈会,消费者投诉量前16名的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交易的迅速发展,东侨开发区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企业大幅度增加,互联网消费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同时,涉及电子商务行业的消费纠纷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介绍,东侨开发区现有电子商务贸易企业1055家,共有从业人员4951人,其中涉及网络零售经营的企业有752家,网络科技公司128家,网络信息服务业103家。
根据东侨开发区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数据汇总,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东侨开发区共受理电子商务行业消费者投诉举报328件,其中投诉263件、举报65件,达成协议1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万元。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主要问题有广告中使用极限词等词语;使用数据资料不真实,引人误解;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医疗用语等词语;以及不平等格式条款等。
“交易平台是工商部门监管重点,各平台网站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平台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东侨工商局局长顾峰在会上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坚决杜绝侵权假冒行为,做到商品诚信、信息诚信、服务诚信、管理诚信,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放心的互联网消费环境,不得侵害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同时,面对职业打假人,电商经营者要完善内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对广告承接、发布行为以及广告内容等应加强内部审核;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出现合同违法问题;还应畅通售后客服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此外,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取证,配合执法人员排查线索、获取涉嫌违法经营主体信息、交易数据、电子页面固证等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会上,16家企业学习了《电子商务法》,并共同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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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在调查了解平台服务收费及价格公示情况后,市物价局执法人向到会平台、企业送达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规材料9份,并就明码标价、价格串通等政策规定进行了宣传解读与提醒告诫,要求平台配合做好签约商家的明码标价工作。此外,执法人员还对平台在明码标价方面存在的疑惑一一进行了解答。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