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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东侨“真金白银”奖励民企和人才

2019-01-21 11:30 林珺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东侨将用一系列“真金白银”的奖励、补助,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这是记者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1月18日召开的民营企业暨人才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根据新出台的《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今年,东侨将进一步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培育壮大民营经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在东侨区域内注册独立法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并且,此次的奖励、补助条款与东侨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记者看到,这些措施包括,鼓励总部经济落户东侨,迁入东侨的特级总承包企业、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支持电商开拓市场,设立在东侨的运营单位,实物商品网络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的,在获得市级奖励基础上,东侨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重奖率先上市企业,对成功上市的前五家企业分别奖励11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的、省级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首次获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而省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企业,每项发明奖励5万元。

对首次获得“国家质量奖”“省质量奖”“宁德市质量奖”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由一级晋升特级、二级晋升一级、三级晋升二级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新获得“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的企业,获得国家级的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的奖励10万元等。

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此外,东侨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若干措施(试行)》,用“真金白银”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培养提升本土人才、优化人才发展平台、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人才的各项奖励、补助,每年春节后一次性发放,按实际在开发区服务月数核发。值得注意的是,对套取相关奖励补助、弄虚作假、未按合约执行的人员,由其服务企业负责如数追回相应奖励补助款,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这些人才新政包括,对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新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人才、省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入选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省特支“双百计划”人才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入选省C类高层次引进人才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重点产业人才在东侨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以前两位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国家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科研团队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省级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从开发区外新调入的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未享受宁委办发〔2017〕22号、宁委人才〔2017〕3号文件规定补助政策的,按照在东侨工作的月数,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住房补助。

对东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获评为“宁德市科学技术杰出人才重大贡献奖”“宁德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人才申报专利,获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财政给予每件1万元补助。

对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博士,由区财政提供每人每年0.5万元的日常科研经费支持;从博士后站点出站,继续留在东侨企业工作或者创业的博士,每人每月工作津贴800元,受津贴补助不超过5年。对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博士,由区财政提供每人每年0.5万元的日常科研经费支持等。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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