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加快人才引进培养 激励人才创新创业
宁德网消息(赵巧红 林凌玲) 日前,东侨经济开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从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优化人才发展平台等方面提出17条措施,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东侨经济开发区将对重点产业人才在东侨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以前两位完成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国家专利金奖(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科研团队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省级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认定为宁德市“天湖人才”的重点产业人才,将从个人所得税、住房、首套房购房等方面给予补助;对从开发区外新调入的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未享受我市相关文件规定补助政策的,按照在东侨工作的月数,分别连续3年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住房补助;对获评为“宁德市科学技术杰出人才重大贡献奖”“宁德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人员,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上,东侨经济开发区将通过评选区管人才的方式,每两年评选不超过50名的区管优秀人才和区管优秀青年人才,给予“区管优秀人才”“区管优秀青年人才”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逐届提高。同时,东侨将合理划分创新团队、个人、单位间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成,转化收益中归属成果完成人及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鼓励成果优先在区内转化,支持人才申报专利,获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财政给予每件1万元补助。
在培养提升本土人才上,东侨经济开发区将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给予企业培训经费补贴;对当年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开发区内企业从业人员,按相应技能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并从事基层社会工作的人员,分别给予补助。
此外,东侨经济开发区还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需求,在科研用房、办公用房的建设经费以及开展研发创新所需的科研设备购置经费给予奖励,从解决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帮助人才安家落户、健全人才公共服务机制、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等方面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平台。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