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车管所开通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业务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7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东侨车管所(东侨二手车交易市场)已开通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业务。
据了解,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动自行车挂牌所需材料为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暂住人口还需提供居住证);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交警部门表示,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公安机关将按照新国标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及车主身份证等信息,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上牌。交警建议,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应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此外,交警部门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建议佩戴安全帽,购买保险。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