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致信广大市民,希望:不购买、使用、乘坐超标电动车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5月12日,东侨开发区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出一封信,希望市民积极配合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在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同时,及时提醒身边同事、亲友共同遵守。
2020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安全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指标,当前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中心城区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信中希望市民,即日起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体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不能注册登记悬挂非机动车牌照的二轮电动车。
信中指出,合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 CCC认证、销售发票,可以登记上非机动车牌的电动二轮自行车(办理挂牌地点:蕉城区蕉城南路88号,上牌13元,补牌8元,补证4元,不强制保险,咨询电话:0593-2973516) 。
信中提醒,驾驶合标电动车需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佩戴安全头盔、文明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合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