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2人酒后阻碍执行职务被拘留
宁德网消息
随着入夏,宁德的“夜生活”回归了热闹,人们纷纷约上三五好友把酒言欢。但饮酒过度不仅伤身,醉酒滋事更要面临公安机关的严惩。近日,东侨1女1男酒后滋事,无端谩骂、推搡民警,挑战执法权威,最后统统被拘留。
7月25日晚,在某酒吧舞池里,一女子娜某不小心踩到另一名女子,但其拒绝道歉,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当东侨巡特警出警抵达现场,询问娜某信息时,醉酒的娜某不停的用手指着民警骂骂咧咧,甚至推搡民警,在民警再三劝告其冷静及警告制止无果下,娜某被民警依法传唤至五里亭派出所接受调查。期间,娜某剧烈反抗,阻碍民警执法,对民警进行撕扯抓挠,造成恶劣影响。酒醒后的娜某对自己违法行为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其必须为自己殴打他人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买单”,最终被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7月21日晚,一男子姚某与朋友在某KTV唱歌,借着酒意将吧台上的话筒摔坏。五里亭派出所民警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姚某不仅不听从劝解,而且对着民警谩骂、推搡,甚至拳打脚踢,阻碍执法。民警将姚某控制后带回五里亭派出所里进行醒酒。虽然姚某酒醒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但鉴于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职务,最终被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示: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公安机关对袭警、辱警行为持高度重视和零容忍的态度,对于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刘宁芬